婴儿及儿童

特殊服务必须在定座时提出申请,只有在符合南航规定的条件下,经南航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后方可接受乘机。请在购票前详细阅读特殊旅客规定或致电4006695539咨询。

一、一般规定

婴儿指旅行开始之日未年满两周岁的旅客。为了保证旅客的安全,出生不超过14 天的婴儿不接受乘机。

儿童指旅行开始之日已年满两周岁但未满十二周岁的旅客,有成人陪伴儿童是指由同舱位的年满18周岁且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旅客陪伴同行的旅客。

二、票价

婴儿不单独占座位。国内运输票价按同行成人所购客票同等物理舱位公布普通票价的10%计收;国际运输票价按同行成人所购客票同等物理舱位适用票价的10%计收。但每一个成人只能有一个婴儿享受这种票价,超过限额的婴儿应按相应的儿童票价计收,可单独占一座位。

儿童占有座位,票价按相应的儿童票价计收。

注意:

1、购买儿童客票(包括婴儿)、婴儿客票应提供年龄的证明,如护照、出生证等。

2、搭乘国内航班时,每位年满 18 周岁且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旅客最多携带两名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同舱位乘机。其它超过规定数量的儿童(含按成人票价购买客票的儿童)乘机,必须按无成人陪伴儿童规定办理。儿童团队必须征得承运航空公司同意才能办理相关购票手续。

机上可接受婴儿数量:

如果设置了专用婴儿摇篮安装位置,相连旅客座位每排可以安排2名2周岁以下的婴儿,否则每排只允许安排1名2周岁以下婴儿。每一航班接受婴儿的最大数额,应少于该航班机型的总排数(EMB/ERJ/ATR机型仅能接收、承运5名婴儿)。

三、免费行李额

1、按相应的儿童票价付费的婴儿和儿童,可享有所持客票票价等级规定的免费行李额。

2、购买不占座婴儿客票的婴儿,按重量计算免费行李额时,有10公斤免费行李额,并允许免费携带一辆折叠式婴儿推车或一个摇篮;按件数计算免费行李额时,只能有一件托运行李,其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15厘米,并允许免费携带一辆折叠式婴儿车或推车。(尺寸不得超过指定的储藏空间容积)。

四、机上婴儿摇篮特殊服务的规定

1、接收条件

身高 70厘米以下,体重 12公斤(25 磅)以下持婴儿票的旅客。

2、适用航线

仅限在全公司由宽体客机 A380、A330-300、A330-200、B777A、B777B、B787、B777-300ER(B77W)执飞的飞行时间超过3小时以上的航班的高端经济舱、经济舱上,为不占用机上座位的婴儿提供机上婴儿摇篮服务。

3、预约

旅客可在购票时预先提出申请,或在航班起飞前24小时之前在始发站南航直属售票部门(含呼叫中心)提出。

由于机上可配置的婴儿摇篮数量有限,根据旅客提出申请的先后次序,本着先申请先得的原则进行安排。

4、机上婴儿摇篮的数量限制

机型
可接受摇篮数量
机型
可接受摇篮数量
A380 7(Y7) B-777A 2(Y2)
A330-200 3(W3Y2) A330-300 3(W3Y2)
B-777B 3(W2Y1) A33A 3(W2Y2)
B-787 4(Y4) B777-300ER(B77W) 7(W4Y3)

注:以上可接受数量,如公司客舱部有最新公示信息,以更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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